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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例 | 未经许可,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引擎推广关键词构成侵权!


导读:商标权人对于他人使用其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可能提出商标侵权诉讼,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他人使用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时,将该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使用,或者将该商标在广告语中进行宣传等行为,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然而,如果只是将商标作为搜索关键词使用,而没有将其作为自己的商标使用,可能并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但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情简介:

A公司拥有“某电”商标权。2023年3月,A公司发现B公司在某搜索引擎上将“某电”设置为搜索推广关键词,但点击后展示的是B公司的产品和加盟信息。A公司认为这会导致公众误解,遂将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B公司辩解:

B公司否认侵权,认为A公司及“某电”商标知名度低,且两公司产品和服务内容不同,不会引起混淆。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虽然搜索链接标题含有A公司商标,但网页内容和网站名称均明确指向B公司及其产品,不易导致公众混淆。但B公司的行为确实利用了A公司商标的知名度,提高了自己的网站访问量,从而可能挤占了A公司的市场份额。因此,B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B公司停止侵害,发布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

法官说法:

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知名度、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方式、公众注意力、混淆可能性等因素。本案中,由于B公司的使用方式明确指向自身产品和服务,且A公司商标知名度较低,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但B公司的行为确实利用了A公司的商标知名度,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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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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